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本科)
(门类:工学;二级类:能源动力;专业代码:080501)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中文:能源与动力工程
英文:Energy and Power Engineering
代码:080501
二、专业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河北,辐射京津,面向全国,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具备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具有在设计院所、热电、热力、能源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设计、制造、运行、科技创新、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预期可达到以下目标: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知识应用及工程实践能力
具有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中的各种技术和技能,具有使用现代化专业工具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现场工作能力,有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具有扎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素质,具有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研究开发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
4.具有团队意识与协作交流能力
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具备一定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就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问题利用语言、图纸、现代工具有效地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沟通和交流。
5.终身学习能力
了解专业前沿及发展趋势,具有知识更新及能力提高的意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需求的能力。
三、毕业要求
毕业生应达到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毕业要求1:工程知识:具有从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所需要的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本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毕业要求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进行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解决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问题,并能将该思维方法扩展到其它学科领域。
毕业要求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能够创新性地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热能应用系统、工艺流程及系统优化方案。
毕业要求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通过现场调查、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信息综合等,对能源与动力工程的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毕业要求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的复杂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应能够理解工具、预测和模拟结果所存在的局限性。
毕业要求6:工程与社会:了解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领域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能够基于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相关背景知识对专业工程问题进行合理分析,评价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
毕业要求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能源与动力工程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毕业要求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毕业要求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毕业要求10:沟通:能够就能源与动力工程的复杂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毕业要求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毕业要求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代码 080501)属于工学能源动力类本科专业(专业代码 0805)之一,对应的主干学科为工学二级学科热能工程(专业代码080702)。
五、主要课程
1.学科基础课程: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管理学概论等。
2.专业基础课程:自动控制原理、燃烧学、泵与风机、热工测试技术基础。
3.专业核心课程: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热力发电厂、换热器原理与设计、供热工程、热工过程自动控制等。
六、主要实践环节
本专业的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军事训练、各门课程的实验、金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仿真实训及各主干课程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七、学制、学位与最低学分要求
1.学制
基本学制4年,在校时间为4~6年。
2.授予学位
本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最低学分要求
学生最低毕业学分应达到168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29学分(含选修课1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9学分。
一、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一览表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至少修40学分,其中必修课34学分)
2.学科教育基础课程(至少修55学分,其中必修53学分)
注:大学物理实验A、B分学期集中授课。
3.专业基础及核心课程模块(至少修34分,其中必修24学分)
注:第5学期下列课程根据规定顺序按小学期排课:前半学期修《热工测试技术基础》、《燃烧学》、《泵与风机》、《换热器原理与设计》、《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后半学期修《自动控制原理》、《锅炉原理》、《制冷原理与设备》、《洁净燃烧与污染控制》、《工业通风》。
第6学期下列课程根据规定顺序按小学期排课:前半学期修《供热工程》、《汽轮机原理》、《流化床技术》、《空气调节》、《储能技术》;后半学期修《热力发电厂》、《热力系统运行节能技术》、《热源工艺》、《智慧能源系统》、《热工过程自动控制》。
二、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三、本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分配比例表
四、教学进度分类统计表
五、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