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28         字号:[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本科)

(门类:工学; 二级类:能源动力;专业代码:080503T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中文: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英文:New Energy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代码:080503T

二、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河北,辐射京津,面向全国,培养适应新能源产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系统掌握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具有在新能源发电及新能源热利用工程领域从事设备或产品研发、技术研究以及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咨询与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预期可达到以下目标: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工程质量与安全意识。

2.具有良好的知识学习及应用能力

掌握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领域所需要的数学知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知识、专业基础与专业知识,掌握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基本实验方法,能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新能源工程及其相关领域工程实际问题。

3.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掌握新能源方面的基本创新方法,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

4.具有团队意识与协作交流能力

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具备一定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就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问题利用语言、图纸、现代工具有效地与业界同行、社会公众沟通和交流。

5.具有终身学习能力

具有知识更新及能力提高的意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需求的能力。

三、毕业要求

毕业生应达到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毕业要求1:工程知识:具有从事新能源开发及应用所需的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本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毕业要求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进行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新能源装备和系统的工作原理、运行机制和性能提升技术,并能将该思维方法扩展到其它学科领域。

毕业要求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的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能源利用系统,并能够在设计、开发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毕业要求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通过现场调查、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信息综合等,对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的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毕业要求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的复杂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应能够理解工具、预测和模拟结果所存在的局限性。

毕业要求6:工程与社会:了解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领域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能够基于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对专业工程问题进行合理分析,评价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实践和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

毕业要求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毕业要求8职业规范: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毕业要求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毕业要求10:沟通:能够就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的复杂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思想或回答问题;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毕业要求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毕业要求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五、主要课程

1.学科教育基础课程:工程力学、电工与电子学、机械设计基础、流体力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等。

2.专业基础课程:自动控制原理、电机学、电力电子技术、流体机械基础等。

3.专业核心课程:风力发电原理及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新能源热利用技术、风电场电气工程等。

六、主要实践环节

本专业的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军训、各门课程的实验、金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专业课程的综合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七、学制、学位与最低学分要求

1.学制

基本学制4年,在校时间为46年。

2.授予学位

本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最低学分要求

   学生最低毕业学分应达到168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29学分(含选修课18.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9学分。


一、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一览表

1. 通识教育课程模块(至少修40学分,其中必修课34学分)

2.学科教育基础课程(至少修55学分,其中必修53学分)

注:大学物理实验AB分学期集中授课。

3.专业教育课程模块(至少修34学分,其中必修23.5学分)

注:第五学期前半学期修电力电子技术、电机学、流体机械基础、新能源材料、氢能及氢动力系统课程,后半学期修热工测试技术基础、生物质能及其发电技术、风力发电原理及技术热力设备、自动控制原理。

第六学期前半学期修储能原理及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自动化仪表与过程控制、暖通空调课程,后半学期修新能源热利用技术、分布式能源技术、风电场电气工程、风力机检测与控制、风资源评估与开发课程。

二、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注:综合课程设计(一)为风力发电综合课程设计;综合课程设计(二)为光伏光热综合课程设计。

三、本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分配比例表

四、教学进度分类统计表

五、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览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链接符号 快速链接:
电话 联系电话:0313-4187742/4187745
邮箱 Email:hbjgxybgs@hebiace.edu.cn

版权所有: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