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本科)
(门类:管理学;二级类: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0405)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中文:城市管理
英文:Urban Management
代码:120405
二、专业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河北,辐射京津,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掌握市政工程技术领域专业知识,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现代城市管理理念与思维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的精管理、通技术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营者及管理者。
毕业生能在城市设施建设与管理相关领域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城市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预期可达到以下目标:
1. 实现价值引领,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有机融合
具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道德标准;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及人文素养。
2. 具备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及应用能力
具有宽广的知识背景和自主再学习能力,并且可以将专业知识熟练的应用于城市管理实务中,具备服务于中国制造 2025、“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3. 具备良好的城市管理实践能力
具备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指导城市管理实务的能力,熟悉城市管理实践中的各种技术和技能,具备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的能力,并能对城市管理具体实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优化方法。
4. 具备可持续的创新创业能力
具有扎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素质,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5. 具备团队合作意识与公关交流沟通能力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备良好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就本专业领域内的管理、技术问题,利用语言、文字、融媒体、现代工具等方式与社会各界及公众沟通和交流。
三、毕业要求
1. 综合知识:具有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需要的数学、自然科学、管理科学和专业知识,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城市管理相关领域问题。
2. 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解决城市管理领域规划、设计、运行、维护等问题。
3. 规划/制定解决方案:能够根据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要求,对城市管理的复杂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规划城市环境系统和城市能源供给,并体现创新意识。
4. 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通过现场调查、设计实验、数据分析、信息综合等,对城市管理的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 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通过定量分析与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决策,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现代管理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能对复杂城市管理问题进行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 工程与社会:熟悉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对本专业领域问题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充分认识和评价城市管理实践活动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 职业规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职业规范的核心,具备遵纪守法、服务人民、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具备从事城市管理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敢于担当,社会责任感强,恪守城市管理职业规范,履行责任。
9. 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 沟通:能够就城市管理的复杂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 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城市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在城市管理复杂环境中应用。
12. 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具备持续学习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
城市管理(专业代码 120405)属于管理学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专业代码 1204)之一,对应的主干学科为公共管理(专业类代码 1204)。
五、主要课程
1. 学科教育基础课程:高等数学、数据库原理、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管理统计学、城市社会学等。
2. 专业基础课程:能源工程基础理论、管理运筹学、城市系统工程、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大数据技术等。
3. 专业核心课程:城市管理法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城市规划管理、智慧能源系统、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城市生态环境管理、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等。
六、主要实践环节
本专业的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军训、各门课程的实验、测量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七、学制、学位与最低学分要求
1. 学制
基本学制4年,在校时间为 4~6 年。
2. 授予学位
本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3. 最低学分要求
学生最低毕业学分应达到 159 学分,其中理论课程 119 学分(含选修课 18 学分),实践教学环节 40 学分。
一、城市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一览表
1. 通识教育课程模块(至少修40学分,其中必修课34学分)
2.学科教育基础课程(至少修40学分,其中必修38学分)
3.专业基础及核心课程模块(至少修39分,其中必修29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三、本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分配比例表
四、教学进度分类统计表
五、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览表